GHG Protocol 將改變盤查架構? AMI 提出揭露方向!
企業進行溫室氣體管理時,我們最熟悉的方式,是透過 Scope 1、Scope 2 與 Scope 3 盤查,計算企業營運及價值鏈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然而,企業「排放了多少碳」,與企業「做了多少減碳行動」,其實是兩個不同的問題。為了解決現行溫室氣體盤查未必能完整呈現企業減碳行動成果的問題,GHG Protocol 正在推動 Actions and Market Instruments(AMI) 標準開發工作。
除了既有的 Scope 1、2、3 排放盤查外,未來可能透過 Actions and Market Instruments(AMI)架構,進一步區分「企業排放多少」、「使用哪些市場工具」以及「減碳行動實際帶來多少影響」。
一、什麼是 AMI?
AMI 是 Actions and Market Instruments 的縮寫,可譯為「行動與市場工具」。
它不是要取代既有的 Scope 1、Scope 2、Scope 3,而是 GHG Protocol 正在發展的新架構,主要想解決一個問題:企業做了很多減碳行動,但這些行動實際帶來多少氣候效益,要如何被合理計算與揭露?
AMI 想把兩個不同的問題分開看
我的企業排放多少?
聚焦 Scope 1、Scope 2、Scope 3 的盤查結果。
我的行動造成多少影響?
聚焦減碳行動真正造成的排放改變與氣候效益。
GHG Protocol 所稱的 Action,是指會造成溫室氣體排放或移除量改變的行動,例如專案、投資與融資、生產與銷售、採購與消費等。
Market Instrument 則是 Action 的一種類型,通常涉及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契約安排,使與溫室氣體相關的環境屬性能被創造、移轉或主張。目前 AMI 討論的範圍包括碳權、碳信用額、價值鏈減量措施、各類憑證,以及避免排放等議題。
二、用兩個例子理解 AMI
1. 減碳行動的效果,不一定會完整反映在 Scope 1、2、3
假設一家製造業今年的 Scope 1、2、3 合計排放為 100,000 噸 CO₂e。
同一年,公司也採取了多項減碳措施,例如要求供應商使用低碳材料、協助供應商改善製程、購買再生能源、簽訂綠電合約,或投資其他減碳專案。
問題是:這些行動實際讓溫室氣體排放減少了多少?
答案不一定能直接從 Scope 1、2、3 的盤查結果中看出。
例如,企業協助供應商汰換高耗能設備,確實可能帶來減量,但這些效果是否、何時、以及以多少幅度反映在企業的 Scope 3 Category 1,仍會受到採購量、活動數據、排放係數與盤查方法等因素影響。
2. 排放下降,不一定代表企業的減碳行動產生了相同幅度的效果
例如,企業今年 Scope 3 Category 1 排放為 50,000 噸 CO₂e,隔年降為 45,000 噸 CO₂e,盤查結果下降了 5,000 噸。
但這 5,000 噸的下降,可能來自不同原因:
- 供應商真的完成減碳
- 採購量降低
- 供應商或產品組合改變
- 排放係數更新
- 數據品質改善
同樣是 Scope 3 下降,背後原因可能完全不同
因此,「排放下降」不能直接等同於「企業減碳行動造成相同幅度的減量」。
因此,單看盤查結果,很難直接判斷其中多少減量是由企業主動推動的減碳行動所造成。
反過來說,企業即使投入大量資源協助供應商減碳,這些行動的完整氣候效益,也不一定會立即反映在企業自身的 Scope 3 數字上。
換句話說:
這正是 AMI 想進一步處理的問題。除了回答「我的排放是多少?」未來也希望能更清楚回答:「我採取了什麼行動?這些行動實際造成多少氣候影響?」
因此,GHG Protocol 提出 multi-statement reporting structure(以下暫譯為「多報表揭露架構」) 的概念,希望將「排放盤查的變化」與「企業減碳行動所造成的影響」分開呈現,避免不同性質的資訊都被混在同一個排放數字中。
三、多報表揭露架構:Multi-statement reporting structure
GHG Protocol 目前提出的方向,是保留既有的溫室氣體實體排放盤查,並在此之外研究增加三種不同用途的 Statement,以下為初步規劃的報導架構內容:
Multi-statement reporting structure|多報表揭露架構(暫譯)
我排放多少?
(原揭露內容)
透過市場及契約工具,我可以主張什麼?
我的行動實際造成多少排放改變?
(AMI最關注的部分)
還有哪些無法直接用 CO₂e 表示的低碳轉型投入?
四、Scope 1、2、3會被取消嗎?
目前沒有這樣的方向。相反地,從現階段標準開發方向來看,Scope 1、Scope 2 與 Scope 3 所構成的 Physical GHG Inventory 仍然是企業溫室氣體管理的重要基礎。
AMI 所提出的概念,比較接近在既有盤查之外,再增加不同層次的資訊,進一步區分:
企業實際排放多少企業、如何使用市場工具以及企業的減碳行動實際造成什麼影響。
它的核心概念不是把不同資訊加減成一個「最終淨排放量」,而是將不同性質的資訊分開、透明呈現。(如第三段所呈現)
五、對正在進行 Scope 3 與 IFRS S2 揭露的企業有什麼影響?
對正在準備 IFRS S2 的企業而言,Scope 3 盤查仍然是重要基礎。
IFRS S2 要求企業揭露 Scope 1、Scope 2 及 Scope 3 溫室氣體排放,並揭露 Scope 3 納入哪些類別,但 IFRS S2 關注的不只有「排放多少」。
未來若 AMI 的多報表揭露架構進一步發展,企業可能需要更清楚地管理兩類資訊:
1. 持續掌握 Scope 1、2、3 的排放結果;
2. 追蹤供應商議合、低碳材料採購、製程改善、能源轉型、低碳物流等減碳行動,並評估這些行動實際造成的排放影響。
Scope 3 × IFRS S2:從盤查走向減碳成效管理
辨識重大排放來源
設定減碳策略與目標
採取行動
追蹤排放變化
評估行動實際成效
對 IFRS S2 導入企業而言,這代表未來除了建立可靠的溫室氣體盤查數據,也應逐步建立氣候目標、減碳行動與執行成果之間的管理脈絡,讓揭露資訊不只是呈現「排放結果」,也能清楚說明企業如何推動轉型。
六、企業現在需要做什麼?
對多數企業而言,目前並不需要因為 AMI 而立即改變既有的溫室氣體盤查方式。
但這次更新透露出一個值得關注的趨勢:
現階段企業可以先從三件事情著手:
第一,持續提升 Scope 1、2、3 盤查數據品質,建立穩定且可追溯的排放基礎資料。
第二,不要只記錄年度排放結果,也開始建立企業「做過哪些減碳行動」的管理紀錄。
第三,針對重大減碳專案,逐步建立基準情境、執行內容、活動數據與成果追蹤機制。
如此一來,即使未來 AMI 的最終規範仍有調整,企業也已具備從「排放盤查」走向「減碳績效管理」所需要的基礎能力。
資料來源
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 Launches Actions and Market Instruments Request for Information: What It Is and Why It Matters, 2026.
Greenhouse Gas Protocol, Actions and Market Instruments: Phase 1 Progress Update White Paper, 2026.
Greenhouse Gas Protocol, Actions and Market Instruments Request for Information – Summary of Responses, 2026.
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 Releases AMI Feedback Summary Showing Broad Support for Proposed Multi-Statement Reporting Framework, September 23, 2026.
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 Announces Key Standard Development Updates: FAQ Resource, July 29,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