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i企業淨零標準2.0正式發布:從「設定減碳目標」走向持續執行、驗證與轉型管理
換句話說,SBTi正在從一套「目標設定標準」, 逐步轉變為一套企業可以持續管理淨零轉型的制度。
SBTi企業淨零標準2.0於2026年6月11日發布, 並自2027年2月1日起生效。 在過渡期間,企業仍可於2027年底前依Version 1提出目標; 對於已具有2030年目標的企業,SBTi則建議自2028年開始, 依2.0版準備下一個2030年至2035年的目標週期。
對企業而言,這並不只是「換一套目標計算公式」。 真正需要調整的是企業的氣候治理方式: 從過去以永續部門、盤查資料與年度揭露為主, 轉變為董事會、財務、採購、營運、設備投資與供應鏈皆必須共同參與的轉型管理機制。
一、為什麼SBTi需要推出2.0版?
過去十年間,大量企業已陸續制定科學基礎減量目標, 但實際執行時仍面臨許多難以單靠「設定目標」解決的問題, 包括供應鏈資訊不足、範疇三排放難以控制、 低碳技術尚未成熟、設備投資週期與減碳期限不一致, 以及再生能源與低碳材料供給不足等。
因此,SBTi 2.0將焦點從「Ambition(雄心)」進一步延伸到 Implementation(執行)、Accountability(當責)與Continuous Improvement(持續改善)。 企業除了設定目標,也必須建立合理的執行計畫, 說明重要假設與外部依賴條件,持續追蹤進度, 並在每一個目標週期結束時重新評估成果與下一階段目標。
01|從目標設定走向轉型管理
要求企業將減碳目標與治理、策略、投資及實際執行行動連結。
02|導入五年目標週期
近期目標原則上以五年為一個週期,週期結束後重新評估並設定下一階段目標。
03|提高數據可信度
A類企業須導入第三方保證,並對目標基準年與進度資料提高可信度要求。
04|重構Scope 3管理方式
從過去固定涵蓋比例,轉向重大排放類別與排放密集活動的管理邏輯。
05|導入實施層級
優先要求企業直接降低自身營運與價值鏈排放,再考慮共享系統或產業層級行動。
06|強化持續揭露與驗證
企業須逐年追蹤目標進度,並於目標週期結束後接受績效評估。
二、企業首先要確認:你屬於Category A還是Category B?
2.0版不再使用單一標準套用所有企業, 而是依企業規模、排放量及所在地區分為 Category A(A類企業)及 Category B(B類企業)。 A類企業須承擔較完整的Scope 3、轉型計畫揭露及第三方保證要求, B類企業則享有部分彈性。
| 判斷條件 | 適用地區 | 分類 |
|---|---|---|
|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淨營業額 ≥ 4.5億歐元 ・全職員工人數(FTE)≥ 1,000人 | 所有國家 | Category A |
| Scope 1+Scope 2 ≥ 10,000 tCO₂e, 或下列三項中至少符合兩項: ・資產負債表 ≥ 2,500萬歐元 ・淨營業額 ≥ 5,000萬歐元 ・FTE ≥ 250人 | 高所得國家 | Category A |
| 未符合上述A類企業條件 | 所有國家 | Category B |
分類並不是一次決定後永久不變。 企業於SBTi註冊時需進行分類, Target Validation時須再次確認, 並在下一個五年目標週期設定新目標時重新判斷。 若企業屬於集團架構,相關營收、員工、資產與排放門檻原則上以 集團合併數據進行判斷。
三、重大改變一:氣候治理不再只是永續部門的工作
SBTi 2.0明確要求企業的最高治理層級, 例如董事會或同等治理機構, 必須對SBTi目標的設定、提交及執行監督承擔整體責任。
企業同時需要說明負責監督與執行目標的治理架構, 並建立正式的進度報告、定期檢視與目標調整機制。 因此,SBTi不再只是「永續部門送一份申請資料」, 而逐步成為企業治理與經營決策的一部分。
對企業內部而言,未來常見的分工將可能包括:
- 董事會/高階管理階層:核准目標、監督整體轉型進度。
- 永續/ESG團隊:統籌目標、盤查、揭露與SBTi要求。
- 財務部門:資本支出、轉型成本、融資與財務規劃。
- 採購部門:供應商議合、低碳材料與Scope 3管理。
- 廠務/生產/設備單位:能源效率、設備汰換與燃料轉換。
- 研發與產品單位:低碳產品、產品設計與下游減碳。
四、重大改變二:企業必須建立「轉型計畫」
SBTi 2.0要求企業建立並維持一套 Transition Plan(轉型計畫), 說明企業將如何實際執行已驗證的科學基礎目標。
轉型計畫至少需要涵蓋:
- 目標內容:列出所有經SBTi驗證的目標及適用產業標準目標。
- 涵蓋範圍:納入已驗證目標所涉及的排放源與活動。
- 實施行動:說明近期目標期間的減碳措施,以及下一階段的方向。
- 假設與依賴:例如技術成熟度、能源供給、政策、供應鏈能力及資金條件。
- 化石燃料退場:適用時說明未減排化石燃料的逐步淘汰方向。
- 排放密集活動:若企業辨認重大Emission-Intensive Activities,需提出相對應的脫碳計畫。
轉型計畫亦須由企業最高治理機構正式核准, 並與企業整體策略保持一致。 Category A企業須公開揭露轉型計畫, 原則上可於完成Target Validation後最晚15個月內發布, 並至少每五年檢視一次。
五、重大改變三:基準年將更接近「現在」,而不是一直沿用歷史年度
在2.0版下,每一個新的目標週期, 原則上都要使用目前可以取得完整資料的 最近年度作為近期目標的Target Base Year。
也就是說,企業不能只因為過去長期使用2018年或2019年作為基準年, 就在未來每一輪目標設定中持續沿用。 每進入新的目標週期,企業需要重新以最新且具代表性的完整排放資料 評估新的目標基準。
如果最新年度因重大併購、分割、營運模式劇烈變化等因素, 無法合理代表企業目前結構, 則可以選擇其他具代表性的年度, 但必須提出說明。
此外,若企業發生組織邊界、合併方式、業務活動或計算方法的重大變化, 並造成單一Scope的基準年排放量累積變動達到 5%以上, 則可能需要重新計算基準年。
六、重大改變四:Category A企業的第三方保證要求明顯提高
SBTi 2.0進一步把第三方保證納入目標設定與績效評估架構。 Category A企業在目標基準年階段, 必須對相關溫室氣體盤查與目標設定資訊取得 至少Limited Assurance(有限保證)。
保證範圍包括:
- Scope 1排放。
- Scope 2排放。
- Scope 3排放。
- 低碳電力相關計算。
- 重大排放密集活動(EIA)資料。
- 其他用於設定目標的重要指標。
在每一個目標週期結束後, Category A企業還必須針對支持目標進度評估的資料與計算, 再取得至少有限保證。
七、重大改變五:Scope 1、Scope 2與Scope 3目標架構重新設計
1. Category A必須將Scope 1、Scope 2及Scope 3分開設定
在2.0版中,Category A企業應分別設定Scope 1、Scope 2與Scope 3目標; Category B則至少需分別設定Scope 1與Scope 2。
近期目標原則上以五年為一個週期。 第一個2.0版目標週期在特定情況下可為了配合企業的財務或報告週期, 設定少於五年的期間; 但後續週期原則上即為連續的五年週期。
2. Scope 1提供三種目標設定路徑
Scope 1近期目標必須涵蓋100%的Scope 1排放,可採用:
- 絕對排放減量:以符合淨零路徑的方式逐步降低絕對排放。
- 排放強度減量:依適用產業的科學減碳路徑設定強度目標。
- 資產轉型目標:依企業設備與資本資產生命週期建立Asset Decarbonization Plan。
資產轉型方法對重資本製造業特別重要。 因為實際減排往往不是每年等比例下降, 而可能在大型設備汰換、製程改造、燃料轉換後, 呈現階梯式下降。 2.0版因此允許企業以資產退役、替換、改造時程及科學碳預算建立更貼近實務的減碳路徑。
3. Scope 2開始從「買多少綠電」走向更精細的電力品質管理
Scope 2近期目標必須涵蓋100%的Scope 2排放。 企業可採:
- Low-Carbon Electricity Alignment Target:逐步提高低碳電力使用、契約或匹配比例。
- Scope 2 Absolute Emissions Reduction Target:直接降低Scope 2絕對排放。
對Category A企業而言, 還需要預估目標期間的電力需求。 若預估平均年度用電成長超過20%, 則必須設定Scope 2排放目標, 並可額外設定低碳電力對齊目標。
八、重大改變六:Scope 3從「固定涵蓋率」走向重大性管理
Scope 3是SBTi 2.0最值得企業注意的改變之一。 過往企業經常關注67%、90%等固定涵蓋比例, 2.0版則進一步改採 Significant Scope 3 Categories(重大Scope 3類別) 與 Emission-Intensive Activities(排放密集活動,EIA) 的管理方式。
Category A企業必須辨認Scope 3類別1至14中, 個別占Scope 3總排放 5%以上的重大類別。 這些重大類別原則上都必須納入近期Scope 3目標邊界。
另一方面,SBTi亦承認企業對某些價值鏈排放並不具有實質控制或影響能力, 因此在符合條件且具充分說明的情況下, 可以排除部分活動,例如:
- 部分二手商品的上游排放。
- 符合條件的Category 3燃料及能源相關活動。
- Category 7員工通勤。
- 企業無控制或實際影響能力的租賃資產。
- 企業無契約或直接影響能力的部分下游運輸。
- 無法掌握加工流程或與加工者不存在契約關係的部分已售產品加工。
- 符合條件且企業無法影響設施管理的部分加盟據點。
但「可以排除」並不等於「可以不管」。 企業仍須說明排除條件、 排除的絕對排放量、占Scope 3比例, 以及預計如何降低相關排放。
Scope 3目標不再只有單一減量方式
2.0版提供多元的Scope 3近期目標設定方式,包括:
- 整體Scope 3絕對減量目標。
- 供應商/客戶對齊目標。
- 特定Scope 3類別或特定活動的目標。
對電子業、機械業及其他供應鏈型製造業而言, 這代表未來Scope 3管理的核心, 將從「一年做一次碳盤查」 進一步轉向 供應商分級、重大材料辨認、低碳採購與供應商減碳能力管理。
九、重大改變七:導入「減碳行動優先順序」
SBTi 2.0導入新的 Implementation Hierarchy(實施層級)。 原則非常清楚: 企業應優先在最接近實際排放源的位置進行減排, 而不是一開始就依賴憑證或外部市場工具。
| 優先順序 | 層級 | 說明 |
|---|---|---|
| 第一優先 | Activity Level | 直接在企業營運或價值鏈排放源進行減量, 如節能、燃料轉換、設備汰換、供應商減碳。 |
| 第二層級 | Activity Pool Level | 在共同系統中推動減碳, 例如電網、物流網、原料供應體系或供應區域。 |
| 第三層級 | Sector Level | 當技術、基礎設施、市場或政策造成結構性限制時, 才可進一步採取產業層級行動。 |
如果企業因技術尚未成熟、區域能源供應不足或基礎設施限制, 無法在排放源或共同系統內完成足夠減量, 可以說明其Structural Constraints(結構性限制)。 但單純因為「成本太高」或「公司暫時不想投資」, 並不能直接被視為結構性限制。
十、Scope 2再進一步:開始要求關注「小時匹配」
SBTi 2.0不僅關注企業一年買了多少低碳電力, 也開始要求企業關注: 企業實際用電時間,是否與低碳電力的發電時間相符。
若單一電力Activity Pool的年度用電量達 10 GWh以上, 需計算並揭露低碳電力與Scope 2用電的Hourly Matching比例。
同時,SBTi設有自願性的Hourly Matching Recognition:
- 至2030年:至少50%小時匹配。
- 至2035年:至少75%小時匹配。
- 自2035年起:至少90%小時匹配。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這些比例屬於SBTi的 自願性領導認可門檻, 並不代表所有企業現在就必須達成90%的24/7低碳電力匹配。
十一、SBTi進入「每年追蹤+週期結束評估」模式
SBTi 2.0最大的制度性變革之一, 是企業不能在目標驗證完成後, 等到五年後才重新處理SBTi。
企業必須每年追蹤並揭露目標進度, 包括:
- 當年度目標及相關資訊。
- Scope 1及Scope 2排放。
- 企業實際採取的減碳行動。
- 影響目標執行的重大障礙。
- 第三方保證狀況。
Scope 3完整盤查與重大EIA資訊在年度層級屬於建議揭露項目, 但在目標週期結束時, 企業仍須進行完整的Scope 1、2、3排放及目標績效評估。
在End-of-cycle Assessment中, 企業需比較目標基準年與目標年的實際排放變化, 說明各項行動與市場工具, 並揭露阻礙目標達成的重大內外部因素。 Category A企業相關績效資料亦須取得至少有限保證。
「設定目標 → 執行 → 每年追蹤 → 五年評估 → 更新目標 → 再執行」
十二、企業如果沒有達成目標,是否就代表SBTi失敗?
2.0版的一項重要精神是 Best-efforts Basis。 SBTi開始更明確承認, 企業的減碳成果可能受到技術、供應鏈、市場、 能源基礎設施與政策等外部因素影響。
因此,企業並不是只用「有沒有達標」一個數字來說明氣候績效。 更重要的是企業能否證明:
- 目標本身仍符合科學路徑。
- 企業已合理使用可控制與可影響的減碳工具。
- 對未達成部分有透明說明。
- 可以提出具體障礙與佐證。
- 已規劃修正措施並建立下一階段目標。
不過,Best-efforts並不代表「沒有達標也沒關係」。 SBTi仍預計在後續Assurance制度中, 對企業下一週期目標重新驗證導入最低進度要求。 因此,企業仍必須持續證明實際改善。
十三、碳權可以拿來抵掉SBTi目標沒達到的排放嗎?
原則上不能直接這樣理解。 SBTi 2.0將企業自身目標達成與額外氣候貢獻分開管理。
新版建立 Ongoing Emissions Responsibility(OER,持續排放責任) 自願認可制度, 鼓勵企業在仍有持續排放的過渡期間, 額外支持高品質減緩、碳移除、研發、調適與韌性等氣候行動。
但這些OER氣候貢獻:
- 必須與企業GHG Inventory分開計算。
- 不能直接從Scope 1、2、3排放量中扣除。
- 不能直接被當成SBTi減量目標進度。
- 不得重複計算或重複宣稱。
換句話說, Carbon Credits與Climate Contributions仍是企業自身深度減量的補充,而不是替代方案。
十四、2035年之後,企業還要承擔「持續排放責任」
SBTi 2.0進一步提出2035年後的未來方向。 目前正式標準中的CNZS-C45屬於 Illustrative Requirement(示意性未來要求), SBTi已明確表示, 在真正自2035年實施前, 仍會於下一次重大版本更新時重新檢視。
目前規劃方向為: Category A企業自2035年起, 應逐步針對持續存在的Scope 1、2、3排放支持符合條件的碳移除, 初始至少涵蓋 1%的持續排放, 並逐步提高至企業淨零年度的100%。
其中對長壽命溫室氣體, 還規劃要求一定比例使用Long-lived Removals, 並逐步提高其耐久性要求。 Category B在目前2.0架構下則屬選擇性。
十五、真正達到Net-Zero時,殘餘排放仍必須被中和
如果企業選擇設定SBTi Net-Zero Target, 在淨零目標年度以及之後, Scope 1、Scope 2與Scope 3必須先降低至零或符合科學路徑的Residual Level, 剩餘無法消除的殘餘排放, 再透過符合SBTi完整性要求的Carbon Removals進行中和。
對長壽命溫室氣體的殘餘排放, 原則上也必須搭配具有長期儲存耐久性的移除方式。
因此,「先減量、後中和」仍然是SBTi淨零邏輯的核心, 企業不能以大量購買碳權取代自身營運與價值鏈深度減排。
十六、值得注意:2.0版的「Net-Zero Target」本身並非所有企業強制
這也是新版很容易被誤解的一點。
在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2.0中, 所有企業都必須設定Scope 1與Scope 2的近期目標; Category A企業亦須設定Scope 3近期目標。 但企業是否進一步設定完整的 Net-Zero Target, 在2.0版架構下仍屬企業選擇。
一旦企業選擇設定Net-Zero Target, 就必須建立涵蓋Scope 1、2、3的近期及長期目標, 並在淨零年度中和100%的殘餘排放。
十七、2025年草案與2026年正式版:企業最容易混淆的差異
SBTi在2025年間曾發布兩版公開諮詢草案, 因此目前市場上仍有不少簡報、課程與文章沿用草案內容。 企業在準備2.0版時, 必須以2026年6月發布的正式版為準。
| 議題 | 2025年草案常見說法 | 2026正式版重點 |
|---|---|---|
| 轉型計畫公開時間 | 常見草案資訊為初始驗證後12個月 | Category A最晚可於Target Validation後15個月內公開 |
| 驗證架構 | 常使用「入門檢查、初始驗證、續期驗證」描述 | 正式版Assurance Model主要為Target Validation及End-of-cycle Assessment循環 |
| Scope 2 | 部分草案資料描述為Location-based與Market-based雙重目標 | 正式版目標選項為Low-Carbon Electricity Alignment或Scope 2 Absolute Reduction;另導入地理匹配與Hourly Matching要求 |
| Scope 3 | 重大類別+排放密集活動的概念已出現在草案 | 正式版明確以個別Scope 3類別5%門檻及EIA制度管理,並提供有限排除條件 |
| 2035後持續排放責任 | 草案階段多以未來強制方向呈現 | 正式版仍保留為2035年後的示意性未來要求,並明確表示將於Version 3重新檢討 |
| 生效與過渡 | 當時僅為預計時程 | V2.0於2026/6/11發布、2027/2/1生效;V1仍可使用至2027年底 |
十八、已經有SBTi目標的企業,現在應該怎麼做?
已經具有2025、2030或其他現行SBTi目標的企業, 不代表需要立即把既有目標全部推翻重做。 企業更需要做的是利用過渡期間, 提前把2.0版所需的制度與數據能力建立起來。
建議可以依下列六個步驟開始:
- 確認目前目標版本及有效期限
盤點現有Near-term及Net-zero目標,確認何時進入下一個目標週期。 - 進行Category A/B預判
依集團營業額、資產、員工及Scope 1+2排放初步判斷未來適用程度。 - 建立最新年度Scope 1、2、3盤查能力
不再只依賴多年以前的歷史基準年,逐步建立每年可更新的完整排放資料。 - 重新檢視Scope 3重大性
找出≥5%的重大Scope 3類別與重大排放密集活動,重新設計資料蒐集及供應商管理方式。 - 將減碳路徑轉成企業轉型計畫
把能源、設備、採購、供應鏈、產品與資本支出真正放進時間表。 - 建立年度追蹤與未來保證制度
尤其Category A企業,應提前準備未來第三方有限保證所需的數據品質與佐證文件。
十九、尚未申請SBTi的企業,應選擇Version 1還是Version 2?
由於Version 1仍開放至2027年底, 因此在過渡期間, 尚未設定SBTi目標的企業可能會面臨一個實務問題: 到底應先使用成熟的Version 1, 還是直接朝Version 2準備?
這並不存在所有企業都相同的答案, 應依公司目前資料成熟度、客戶要求、 目標申請時程與內部治理能力進行判斷。
| 企業情境 | 建議思考方向 |
|---|---|
| 客戶近期即要求取得SBTi目標 | 可評估是否利用Version 1過渡期先完成目標驗證,同時建立V2能力。 |
| Scope 3資料尚不成熟 | 應先完成Scope 3重大類別與供應鏈數據Gap Analysis,再決定適合的申請時點。 |
| 預計2027年底後才申請 | 建議直接以V2.0資料架構與治理要求進行準備。 |
| 已有2030 SBTi目標 | 可自2027至2028年開始為下一個2030–2035週期建立V2.0資料與轉型計畫。 |
二十、佳典觀點:SBTi 2.0真正考驗的不是「算碳」,而是企業轉型能力
過去企業在推動SBTi時, 很容易把主要工作集中在盤查、設定減量百分比與填寫申請文件。 但2.0版明顯提高了企業治理與執行層面的要求。
未來真正困難的問題會變成:
- 哪些設備應在什麼年度汰換?
- 2030年前需要投入多少減碳資本支出?
- 台灣再生能源供給不足時,企業如何合理說明限制?
- 哪些Scope 3供應商值得優先投入管理資源?
- 哪些材料是企業真正需要優先處理的排放密集活動?
- 供應鏈資料如何做到可追溯、可重複、可接受第三方保證?
- 董事會如何定期監督SBTi目標執行情形?
- 減碳路徑如何與企業預算、採購、投資決策結合?
因此,SBTi 2.0並不是單純提高企業「減多少」的要求, 而是要求企業證明, 淨零已經真正進入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
常見問題 FAQ
Q1:SBTi 2.0是否代表所有企業都必須設定2050 Net-Zero Target?
不完全是。2.0版的Net-Zero Target本身對所有公司仍屬選擇性。 但所有企業需設定Scope 1及Scope 2近期目標, Category A企業另需設定Scope 3近期目標。 若企業選擇設定Net-Zero Target, 則需建立完整的Scope 1、2、3近期與長期目標, 並於淨零年度中和殘餘排放。
Q2:Scope 3是否不再要求67%或90%的固定涵蓋率?
2.0版的近期Scope 3目標邊界改採重大類別管理方式, Category A企業原則上需涵蓋個別占Scope 3排放5%以上的重大類別, 同時辨認排放密集活動。 若企業設定Net-Zero Target, 長期目標則仍需涵蓋100%的Scope 3排放。
Q3:企業買碳權可以直接補足SBTi目標沒達到的差距嗎?
不可以直接以碳權抵減實體GHG Inventory並視為達成目標。 OER相關氣候貢獻需與Scope 1、2、3目標進度分開計算與揭露。
Q4:Category A一定需要第三方保證嗎?
是。2.0版對Category A的目標基準年相關GHG資訊, 以及目標週期結束時支持績效評估的資料, 原則上都要求至少取得Limited Assurance。
Q5:企業目前已經有2030 SBTi目標,需要立刻換成2.0嗎?
不需要因2.0發布就立即取消既有有效目標。 SBTi建議已有2030目標的企業, 自2028年起開始依2.0版準備下一個2030至2035目標週期。 企業現在更重要的是提前建立Scope 3、轉型計畫、治理與第三方保證能力。
企業該如何開始準備SBTi 2.0?
隨著SBTi企業淨零標準進入2.0時代, 企業面對的已不再只是一次性的目標申請, 而是從碳盤查、目標設定、轉型計畫、 供應鏈管理到年度績效追蹤的長期淨零管理制度。
佳典管理顧問可依企業目前進度,協助進行:
- SBTi Version 1與Version 2差距分析
- Category A/B適用性預評估
- Scope 1、Scope 2及Scope 3盤查與數據品質檢視
- Scope 3重大類別與Emission-Intensive Activities辨認
-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設定
- 企業淨零轉型計畫與減量路徑規劃
- 供應鏈議合與Scope 3管理機制建立
- 第三方保證前資料與制度準備
- SBTi目標申請、更新與後續績效管理
若企業已具有SBTi目標、即將進入目標更新週期, 或正準備第一次申請SBTi, 建議及早依2.0版要求進行差距分析, 讓淨零目標真正與企業營運及投資決策接軌。
聯絡佳典管理顧問1. 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 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ersion 2.0, June 2026.
2. 佳典管理顧問,SBTi淨零標準2.0草案及五年重新認證要求簡報,2025年12月。草案內容僅作制度演進比較,正式要求以SBTi 2026年6月發布之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ersion 2.0為準。
